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舜徽讲坛·学术讲座第五期(总第十四)学术纪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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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3-06-18    类型: 新闻动态


舜徽讲坛·学术讲座第五期(总第十四期)学术纪要

2023514日下午3:00,由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、历史文献学研究所及“文献学与经学史”研究群主办的第五期“舜徽讲坛·学术讲座”,在逸夫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顺利举行。讲座以《易》学文献问题的特点——以《周易义海撮要》为例为主题,由同济大学人文学院谷继明教授主讲。讲座由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所樊宁老师主持,历史文献学研究所张固也教授、黄珏教授、黄政副教授出席了本次。

《周易义海撮要》为南宋李衡删裁增补北宋房审权《周易义海》而成,保存了大量唐宋注说,其存古之功与《周易集解》不相上下。不过此书在传抄过程中讹误颇多,对此做认真考订,不仅可以推进唐宋易学的辑佚和研究,且对于我们理解易学文献有方法论的普遍意义。

一、《易》学文献流传的复杂系谱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谷老师从《朱子语类》卷七〇中记载董铢在点读《易》时向朱子的发问“易最难点”入手,梳理了《易》学文献流传过程中的复杂谱系。由于《易》书写的体例问题,古来对《易》不同的断句理解代表了不同的诠释传统。从象数与文辞关系出发,对《易》的解读有两种看法,一种认为《易》只是卜筮的记录;一种则认为《易》的书写参考了卜辞的书写,其创作方式遵循了占卜的情境和逻辑,故其文辞不一定有因果和叙事关系。对《易》书写方式的不同理解导致自汉代以来,各家解《易》取向不一,对《易》注释之困难更甚于句读因此产生了丰富而复杂的注释系统:经、注、疏三个阶段与义疏、附录纂注、考证型新疏三种注释形态。

汉代学者从卦的角度寻找象数与文辞的对应关系,《易》学文献的注释有两大体系,一者是章句,有施、孟、梁邱与京房之学。东汉后,传注取代了章句,有马、郑、荀、虞四家之说。进入魏晋时期,王弼颠覆汉儒之说,认为可以通过抽象角度从爻中寻找文辞与象数之关系,以此重新解《易》。至唐时,孔颖达等奉敕作《五经正义》,为义疏之体,唐人以之科举取士,前人解《易》之说遂不流传。但这之间有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》,汇集当时诸家解《易》之说,对汉至唐的《易》学文献有存古之功。

唐宋人注解《易》也有数家流行一时者,如阴弘道、僧一行、陆希声、王昭素、胡旦、刘牧、孙复、胡瑷等人,这些人的著作大多以及亡佚,但有部分注说保存于《周易义海撮要》之中。宋代理学大兴的同时,也有不同于程朱系统的存在,如张载、朱震、王安石、龚原等人,这些人的注说则被辑录于《大易粹言》《大义集义》之中。至宋元时,纂疏之体流行,如胡一桂、董真卿等人的注说,后被辑录入《周易大全》。

二、《易义海》

《易义海》为北宋熙宁间蜀人房审权所编。房审权集纂自述:“今于千百家内斥去杂学异说,摘取专明人事、羽翼吾道者,仅百家”,这一选材标准体现了北宋治学风气。《易义海》原书因篇帙浩大已经亡佚,其编纂体例根据北宋咸熙间褚伯秀编纂的《南华真经义海纂微》体例推测,应是先列经义,后大段过录诸家注说并在段前以 “某某注”标注注家姓名。由此可以推测《易义海》辑录注家的来源,主要有两大类。第一类辑录注说来自于《周易集解》《周易正义》,有《子夏》、马融、郑玄、荀爽、九家、虞翻、陆绩、刘表、翟玄、王肃、干宝、蜀才、刘瓛、卢氏、褚仲都、何妥、庄氏、侯果、崔憬,以上所引诸家注说义未出《周易集解》范围。第二类是《周易集解》《周易正义》未收录的注说,其中已经亡佚的有唐代徐郧《周易新义》、陆希声《易传》,宋代的句微、王昭素《易论》、胡旦《周易演圣通论》、孙坦《周易析蕴》、刘牧《周易解》《卦德通论》《钩隐图》、鲜于铣《周易圣断》、宋咸《易补注》《王刘易辨》、代渊《周易指要》、龙昌期《周易注》、石介《周易口义》、王逢《易传》、张简《周易义略》、陈皋《易论》、王安石《易说》等。这一部分具有很高的辑佚价值,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注家是蜀人,也体现了蜀地学术特色。

三、《周易义海撮要》

《周易义海撮要》现存两个抄本,比较重要的是孙承泽所藏的明抄本,刻本则有通志堂经解本。李衡编纂《周易义海撮要》叙说:“衡得是书而读之,其间尚有意义重叠,文词冗琐者,载加删削,而益之以伊川、东坡、汉上之说,庶学者便于观览云”,但李衡注引注家之说时以下标方式标明注者,且非全名,容易引起歧义。于是,确定这些辑录的注家是谁是利用《周易义海撮要》辑佚时的一个重要问题。

《义海》编者在对人名简称的时候,为避免混淆,还是确立了一定的规则,即一个姓氏尽指向同一个注家,不指向多家。就王氏而言,这个问题倒比较好判断,因为有现成的完整王弼《周易注》。两相对比,单独标“王”的都是王弼。其他比如王肃省为肃,王昭素省为昭、昭素,王逢省称“逢”。

全书注者问题最突出的是“郑”为谁。黄奭《周易郑注序》自注云:“《义海》载郑注尚不止此数条,惟或题“郑”字,或题“元”字,或题“康成”字,其显题名号者敢采,仅题姓者不敢采。”但黄奭实际在操作中将标“郑”者也辑录为郑玄所注。现代研究,如胡自逢在评价黄奭辑本时虽然指出他“择焉不精”,并考订其援引老子、又有释氏之言,“则疑为唐宋治易者所托为之”;但他仍然认为“此类不可尽弃,亦不可全采”。又如林忠军教授《周易郑氏注阐微》,亦全载《义海撮要》所标字的文字。以林教授对郑玄易注研究如此之精,早已意识到这些文字的问题,并表达了疑惑,然他又谓:因缺乏铁据,则不敢弃之。因为该书在卦爻辞部分所标“郑”凡五次,皆见于《周易集解》,可断定为郑玄注。按照一般的著书标引体例,第一次出现全标姓名,而后即简标姓。这算是著书之常情,于是《义海撮要》中凡称“郑”者就应该是郑玄了。在这种“常情”的推论下,学者才做了以下判断:那些看上去明显不是郑玄而标“郑”的文字,也肯定是后人伪托郑玄之作。

但纵观全书体例,有不一致之处。《系辞》部分题名变为《周易系辞义海集解》。凡是看似浮夸的那些“郑”注,都出现在《系辞》部分。于是我们就不得不作出一个推想:编者在《系辞》部分标“郑”,本来就指的不是郑玄,也就谈不上什么伪托郑玄注了。六十四卦的部分,确实是以《周易义海》为主体,而后补充了程颐、苏轼等人的注解。但《系辞传》以下就不是这种情况了。统计《系辞》《说卦》二传,其引用的诸家为:韩康伯注(标“注”),孔颖达疏(标“孔”),胡瑗《周易口义》(“胡”),朱震《汉上易传》(“朱”),苏轼《东坡易传》(“坡”),龚原《周易新讲义》(“龚”),“郑”。在这其中,朱震、苏轼、龚原三家都是房审权之后的、李衡所独有者;而《周易注疏》更是当时最习见之书,不必非得取之《周易义海》。六十四卦部分的主体编者是房审权,而《系辞》以下部分的主体编者是李衡。

宋代注《易》者有郑夬、郑东卿、郑刚中、郑汝谐。郑刚中《周易窥余》、郑汝谐《易翼传》皆传世,可排除二家。郑东卿,活动于南宋初年。其著作,胡一桂引《宋志》谓:“郑东卿《大易约解》九卷,又《易说》二卷。”冯椅则载其《周易疑难图解》三十卷。从时间来看,郑东卿书的自序在绍兴丁巳(1137),李衡《撮要》在绍兴庚辰(1160),是李衡有见到郑东卿之书的可能。然而郑东卿亦非《义海撮要》之,其理由有二。一是郑东卿非常注重象数,而《系辞》《说卦》所标与此不类。二者,张理引郑东卿云:惜乎雄之《太玄》,子明之《洞极》,仿《易》为书,泥于文字,后世忽之,以为屋上架屋,头上安头也。此对扬雄评价不高,而《义海撮要》所引“郑”曾数次称引扬雄之说,因此“郑”为郑东卿的可能性也不大;而郑夬推崇杨雄且是王通之学的支持者,《义海撮要》“郑”注也引用了王通原文,可以推测“郑”应是郑夬。

在谷老师精彩的报告后,主持人樊宁老师做了总结,对谷老师精细的辑佚工作表示认同。黄珏老师结合自身研究《春秋》的经验,提出宋代蜀地学者偏好编纂集解这一现象值得注意。张固也老师为大家梳理了谷老师辑佚工作的思路和难点,认为谷老师关于“郑”为郑夬这一结论应该是正确的。黄政老师认为谷老师从《义海撮要》全书体例的变化看出辑录来源不同的思路是对文献阅读的敏感之处,值得我们借鉴。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审核人:世木  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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